从”责任政府”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
@@ 依据现代通行的行政法理论,作为社会管理中枢的政府部门应当首先是一个”责任政府”,政府在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必然要对社会公众及一切行政相对人承担其自身应有的责任.我国学者蒋劲松认为,行政意义上的”责任政府”有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行政机关内部决策权的配置;第二个要点是权责一致;第三个要点就是问责制.可见,问责制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
责任政府、党政领导干部、行政相对人、问责制、社会管理、行政法理论、政府部门、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社会公众、权责一致、决策权、中枢、学者、配置、内容、建设、过程
DF6;DF3
2009-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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