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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能否独享——论商标的正当使用

引用
@@ ”解百纳”事件简介”解百纳”之争源于2001年.当年5月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但此举遭到”威龙”、”长城”、”王朝”等同行的反对,在这场纠纷中,国内葡萄酒业巨头均有牵涉,因而备受业界关注,这场纷争也被冠以”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

解百纳、商标注册、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证书、知识产权、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工商行政、第一案、事件、申请、纠纷、国家、长城

D9(法律)

2009-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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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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