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金融公司法律监管的若干问题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相关制度之借鉴
@@ 为突破分业经营体制而造成的各金融行业资金流动阻隔,不少国家和地区通过开展融资融券交易而间接地将其他金融机构持有的富余资券引入证券市场,既拓宽了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盈利渠道,又活跃了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促进了证券市场的进步.日本建立的以证券金融公司为核心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是目前世界上两大融资融券交易模式之一.除日本外,还有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也通过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方式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一套完整的监管体系涵盖很多方面的内容,翻开日本、韩国、或是我国台湾地区的任一法律法规大全,诸多内容即可一览无遗;限于篇幅,本文对它们的监管制度不能进行一一论述.事实上,完全照搬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制度在实践上也是不可行的.本文仅从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现行制度中,采撷关于证券金融公司的监管制度的若个方面,初略介绍并比较两地监管制度的差异,并试图对我国大陆地区的证券金融公司的建设提供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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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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