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关于开展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工作的通知
@@ 各代办处: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体系,办事处拟定了北京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简称在职住院),现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市总工会决定,于2003年1 2月试点,2004年全面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国、在职职工、保险工作、互助会、北京市、办事处、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保障体系、代办处、通知、试点、工会
R54;R3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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