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油气矿业权使用费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我国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的制度.自1998年《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矿业权使用费标准和缴纳方式以来,油气矿业权使用费制度一直未变.2017年国务院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其中提到了在矿业权占有环节,将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矿业权占用费.本文通过梳理我国油气矿业权使用费的收缴现状,分析目前我国油气矿业权使用费制度在收缴标准、收缴方式、减免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油气矿业权占用费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科学设计油气占用费征收标准和原则;细化和明确占用费收取的规定;建立全面细致操作性强的减免政策;分类处理,建立占用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
油气、使用费、占用费、收取标准、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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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5(国民经济管理)
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项目"油气矿业权登记审批流程及制度改革研究"资助编号:2019YQKYQ02
2020-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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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