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思考
我国的矿产资源使用制度历经“无偿取得”、“无偿有偿并行”之后,在2006年转变为“有偿使用”。改革对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勘查、保护与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但在目前的“一税三费两价款”(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现状下,在矿产资源税费政策体系、矿业权价款市场化出让、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业权使用费征收制度、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笔者建议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应协调处理好近期与远期、资源税与费、政府与市场、开发与环境、收益与分配这五方面关系。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问题、建议
F407.1(工业经济理论)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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