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若干问题的思考
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和我委共同开展了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于2010年完成。此次评估采取的是部分法条评估的模式。选取《条例》规定的五项主要制度作为评估对象,包括:组织管理制度、资助申请制度、项目评审制度、资助项目实施制度、监督制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务院法制办、后评估、评估对象、管理制度、评审制度、项目实施、监督制度
F282(基本建设经济)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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