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8427.2015.10.003

考试作弊犯罪的基本问题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四种考试作弊犯罪。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作弊才可能构成犯罪。考试作弊犯罪的行为方式可以分为组织行为、帮助行为和替考行为。组织作弊行为和协助组织作弊行为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组织替考构成组织作弊罪,不同类型的帮助行为触犯的罪名也不相同。对考试作弊犯罪处罚规定基本合理,但还可以进一步完善。

考试作弊、组织作弊、作弊犯罪

G405(教育学)

2015-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1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考试

1005-8427

11-3303/G4

2015,(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