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8427.2012.10.002
学校试题著作权问题研究
试题是由命题人员经过创造性劳动完成的,一般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具有独创性的试题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学校试题著作权应受我国法律保护。学校试题的命制可以合理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并且在遵循公平惯例,的条件一可以不注明出处,可以进行一定的改动。不同情形下学校试题著作权的归属不同,它可能属于学校,也可能属于命题人员。我国著作权法关于职务作品、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在适用于学校试题时具有一定的不适应性实。践中学校最好与命题人员明确约定试题著作权的归属或使用方式。学校试题著作权人可以依法行使试题著作权,但是为了公共利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试题、独创性、作品、著作权
G405(教育学)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试题试卷的版权问题研究》项目号:GFA097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本文亦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资助09xJC820009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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