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72/j.issn.1674-1544.2023.04.006
科学数据确权研究
科学数据确权是推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从科学数据权界定的原则、科学数据多主体之间的权利分配两个方面对科学数据确权进行阐述.关于科学数据权界定,提出 4 项原则,即数据来源的多寡、编排方式是否具有独创性、付出劳动量的大小以及数据复用的可能性.关于科学数据多主体之间的权利分配,则参照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将科学数据的权属划分为绝对权益和级差权益.绝对权益应由科研资助投资方、科研机构所属,级差权益应由数据创作者所属.
科学数据、知识产权、大数据、级差地租、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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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2(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JALIS科研课题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023-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