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治理能否抑制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控股股东通过各种"掏空行为"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非常普遍,第二类代理问题成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核心.已有大量文献表明,债务治理效应可以有效减轻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第一类代理冲突.但是,债务对于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第二类代理冲突是否有治理效应呢?本文以2007-2018年沪深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债券契约条款的设置能否抑制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研究发现,公司债中的债券契约条款设置得越严格,控股股东的掏空水平越低.在法制环境越好、审计质量越高以及控股股东股权越集中的情况下,债券契约条款对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治理作用越显著.严格的债券契约条款可以有效抑制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对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第二类代理冲突具有治理效应.
债券契约条款、控股股东、利益侵占、关联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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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9.246;F832.51;D922.291.9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23-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10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