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立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强制调解制度之质疑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后,"案多人少"困境逐步显现,参照美国经验建立强制调解制度的对策受到立法机关、学界关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建立强制调解制度曾面临重大争议,该院所披露调解率因统计口径偏差具有误导性.依照中国常用统计口径重新统计的结果表明,该院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强制调解情况较差且逐年恶化,显著低于中国现有制度成效.随着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环境逐年改善,上诉案件中当事人调解动机难以增强,实施强制调解很难取得良好实效.以美国"自由裁量型"强制调解制度为蓝本的制度构建方案,缺乏明确的案件筛选标准,有悖于中国沿袭的"规范出发型"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立法传统,不契合目前中国民事调解制度发展阶段,故现阶段中国不宜建立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强制调解制度.
强制调解、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调解成功率、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D923.42(中国法律)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粤东西北研究专项;广东省高校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汕头大学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
2024-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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