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专利法》中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确立及完善
当前,中国正从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鼓励药品创新创造和推动仿制药生产,形成药品专利共治大格局已成为重要论题.新《专利法》确立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同时也确立了药品专利有效期补偿制度作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制度,充分体现了该项制度的价值取向:确保创新药企、仿制药企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以及提高效率并避免资源浪费.新《专利法》中确立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相关的专利权"范围有待明确、"异议期"和"等待期"仍存争议、首仿药的独占期制度不够完善、药品专利有效期限补偿机制不够健全.在推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建议明确专利权范围、进一步完善专利信息公示、规范药品专利声明申报程序、合理设置化学药品的等待遏制期和完善首仿药的独占期制度.
新《专利法》、专利链接、药品创新、知识产权共治
D923.42(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XFX013
2022-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1-13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