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242.2015.03.014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假肢矫形器专业社会服务模式探索
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是高校在发挥教学和科研职能的基础上,利用高校本身所具有的智力优势,根据社会需要和大学自身所处的层次和特点,直接参与服务社会的活动[1].为社会提供服务,既是高职院校的基本职能,也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我国的假肢矫形器专业教育始于1987年,经历了从技校到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2].作为高等教育一部分,假肢矫形器专业应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3],即可为专业发展注入新鲜活力,同时也可为区域经济、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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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7;R49
2015-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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