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771.2017.02.001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
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事业、人民共和国、社会生活、残疾程度、补偿功能、保障法、总则、条例、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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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9;R13
2017-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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