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建设研究——基于江苏省的实践探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江苏于2012年率先进行地方教师发展机构体系建设,坚持效能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分级推进、逐步完善的策略,江苏的探索为全国地方教师发展机构的建设提供了借鉴.新时期加强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建设,首先要阐明其性质,厘清它与教研机构、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及电教机构的关系;其次要明确其主要职能,其主要职能可分为教师发展规划研究、教师发展政策研究、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骨干教师培养、教师教育协调管理等五个方面;最后,应该加强教师发展机构内涵建设,主要体现为制定发展性建设标准,设计引领教师发展的培养项目,实施示范性教师培训活动,开展教师发展问题研究.
基础教育、专业成长、教师发展机构、内涵式发展
G451.7(教师与学生)
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研训一体化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8SJZD173
2020-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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