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福利陷阱促进事业发展——论“学前教育法”的立法目的
揆诸中外,因为立法导致教育事业发展停滞或倒退的案例,值得学前领域借鉴.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学前教育立法应避免提出过高的标准,认可小规模幼儿园、看护点和家庭托管的存在;关注最弱势儿童,允许民办普惠性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存在;将适合全国统一规定的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法律化.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发展、立法目的
G61(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西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队计划资助项目研究成果
2019-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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