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喻学原理基础上的法律教育——评《法律隐喻学》
隐喻学滥觞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论诗》和《修辞术》,亚氏对隐喻的论述深深地影响了此后两千多年的隐喻研究.近年隐喻在西方国家受到更多学科的关注,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英国语言学家韩礼德(M.A.K.Halliday)的隐喻作为认知功能的理论,但是目前尚未有一种统一的隐喻理论.在我国,目前隐喻研究还停留在修辞层面上,美学、科学以及其他学科对隐喻的研究还是一片空白.隐喻作为一种认知思维,是指人们使用概念隐喻机制,从源域映射到目标域,感知和阐发两个没有任何关联的概念.
法律隐喻、法律教育、隐喻学、原理基础
D90;H315.9;G807.2
2017-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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