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中“心” “技”“史”“教”的融合体现——评《声乐教学论》
声乐是一种通过人体器官将声音转化为悦耳动听的乐曲,借助于艺术化的形式将声音重新编排,给人以听觉上的美的享受的音乐形式,是借思想感情的抒发进行二度创作的音乐表演艺术.简言之,声乐就是用人的声调唱出的带有思想感情的音乐.声乐的教学是以声音为媒介,整合心理素质和歌唱技术,强化文化修养诸多方面的教学,是培养音乐人才的过程.所以,声乐教学必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这样才能有助于学生音乐综合素养的提高.
声乐教学、教学论、融合体
J616-4;G42;G642
2017-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后插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