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注意义务与限度
教师安全注意义务是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的核心问题.教师安全注意义务的具体内涵,应当借鉴英美侵权法中的“合理人”标准,建立相应的“合格教师”标准,结合保障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性的具体行为规范予以确定.根据教育活动的展开顺序,教师安全注意义务在类型上可以区分为事前安全警示义务、事中安全监管义务和事后救助义务,其中安全监管义务具体又包括合理安排教育活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制止学生危险行为三项内容.基于“合理人”标准,教师安全注意义务应受到事故损害的可预见性、可避免性和预防措施合理性的限制.
学生伤害事故、教师义务、注意义务
G40-011.8(教育学)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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