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08.2007.01.014
社会力量:课程变革的第三领域——一种基于课程权力的有效参与
社会力量作为课程变革的第三领域具有其参与的内在诉求和外部条件,但存在着参与不够和低效参与的现实困境.要促使社会力量参与课程变革,政府应有意识地培育社会力量,对其合理分权和权力制衡;社会力量也要通过自觉的团体建构和积极互动,发挥舆论作用以充分实现自己课程权力,而有效地参与课程变革.
课程变革、社会力量、第三领域、课程权力
G423.07(教学理论)
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2002]683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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