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08.2004.10.010
矫治罪错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条重要途径
我国自1983年以来一直采取"严打"和"综合治理"来惩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但"严打"和"综合治理"的举措在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对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没有及时进行矫治,从而导致社会上流氓、暴力习气蔓延.要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重视对轻微犯罪的依法惩治,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特别要加强工读学校的建设,通过工读教育及时对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进行矫治,以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惩治轻罪、工读教育
G765(特殊教育)
200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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