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4808.2004.08.015

对教师教育权的法律探讨

引用
教师教育权,特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中所享有的自主性权利,是教师职业特定的权利.教师法律地位的确立是确保教师行使教育权的重要前提.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主要享有教育教学权、指导学生权、评价学生权、惩戒权等教育自主权.在当前施行教师聘任制的背景下,为切实保障教师的教育自主权,应尽快出台教师任用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依法规范教师任用合同,完善教师申诉制度,拓宽教师权利的救济途径.

教师、学校、教育权

G451.1(教师与学生)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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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刊

1002-4808

11-2606/G4

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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