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08.2004.03.014
对2~3岁儿童施以音乐教育的尝试
音乐是门艺术,是通过声音思维的.音乐思维是以乐音的运动形式进行的形象思维;思维主体对音乐的感觉、体验、理解并表达出来的能力,是音乐思维的体现.对于从胎儿时期就已接触音乐的幼儿来讲,利用多种音乐活动,不仅可以培养幼儿的集体感,活泼开朗的性格,更能发展其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的能力,从而达到促进其智慧及身心全面发展的目的.
音乐思维、感受力、记忆力、表现力
G613.5(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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