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08.2004.01.006
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看师生关系
学生是具有超越性的受教育者,学生所占有的知识也可能超越教师,但这两种情况不能作为认识师生关系的充分必要条件.教师与学生之间应当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的关系.受教育权是学生的绝对权利,无论是对知识的占有量能够超越教师的学生,还是对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学生来说,教师都应当给予尊重."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观点与行为,并不影响师生之间的相互尊重.
学生、受教育权、绝对权利、教师、师生关系
G456(教师与学生)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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