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4689.2014.02.022

出口危包旧充新混水摸鱼不可取

李海娟
引用
浙江台州检验检疫局在对某企业进行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时,发现两批120个用于盛装危险货物的纸板桶已过有效期,需重新鉴定方能使用.为继续使用该批桶,在未经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企业擅自涂改危包标记及批次,以旧充新使用该批纸板桶,违法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检疫人员责令企业更换过期的包装容器,重新使用经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鉴于企业首次违法,认识态度端正,在对企业进行教育的同时,对其违法行为作了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检疫机构、某企业、重新鉴定、纸板桶、违法行为、检验检疫局、重新使用、行政处罚、违法使用、态度端正、有效期、人民币、出入境、包标记、浙江、台州、人员、批次

TQ0;C93

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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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验检疫

1002-4689

11-4061/F

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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