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89.2014.02.021
运用不可抗力条款应对索赔依法维权——对南通力威机械有限公司迟延交货因高温免责的思考
案情简介2013年5月,南通力威机械有限公司与国外客户签订了一批采煤、采金设备生产合同,并约定7月中旬交货.然而,7月份以来的持续高温天气影响了生产进度,公司要延迟20多天交货,企业面临国外客户数千万元的巨额索赔.南通力威机械有限公司与国外客户进行了充分沟通,解释造成不能按期交货的原因在于极端高温天气.客户表示情有可原,但要求企业提供权威机构的高温证明文件作为书面证据.最终,南通市贸促会以国际商事证明书形式出具了高温证明,为企业免除了迟延交货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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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G40
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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