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4689.2013.05.020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如何计算?

引用
检验检疫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检验检疫机构作出的行政决定,检验检疫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准确把握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检验检疫机构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正确运用此项法律制度的重点,而正确确定期限的起点却是一项难点.笔者在此文中拟对此作出梳理,以供检验检疫执法同仁参考.

强制执行、检验检疫机构、人民法院、法律制度、法定期限、执法实践、当事人、执法人员、行政诉讼、行政决定、行政复议、履行义务、运用、同仁、梳理

D92;C93

2013-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9-40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检验检疫

1002-4689

11-4061/F

2013,(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