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89X.2009.15.058
保护农村弱势群体及法律对策的思考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建设和谐社会,协调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积极保护农村弱势群体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积极保护、农村弱势群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与自然、建设和谐社会、政治建设、协调发展、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人与社会、历史过程、经济建设、贯穿
TU9;TU-
2009-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