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管廊通风设计中若干问题探讨
现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中,对天然气舱排风设备的设置位置、不合电力电缆舱室是否需设置机械排烟、逃生与排风能否共用通道等规定较为模糊,在综合管廊设计及审查过程中争议较大.结合工程设计经验对上述争议的焦点进行阐述和分析,认为当天然气舱排风设备设置于“风道型”空间内时可设置于地下,设置于“机房型”空间内时建议设置于地上;不含电力电缆舱室可不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但需根据各类管线特点,适当提高平时通风换气次数或设置事故通风;逃生与排风在时间和空间上有共存可能时宜分开设置,不共存时可共用通道.
综合管廊、技术规范、排风(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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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90.3(地下建筑)
2020-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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