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污水处理厂类Ⅳ类标准提标前后的运行效能对比
通过对比分析巢湖流域某污水处理厂二、三期2016年的运行数据,研究增加“混凝反应池+斜板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深度处理工艺后系统除污效果及运行成本的变化.结果表明,三期工程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后,对各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均有所提高,出水COD、氨氮、总氮、总磷浓度均值分别为(15.6±3.6)、(0.54±0.31)、(2.85±0.83)、(0.18±0.05) mg/L,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4/2710-2016)的要求(COD≤40 mg/L、NH4+-N≤2.0 mg/L、TN≤10 mg/L、TP≤0.3 mg/L).对比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的吨水处理费用增加了68.04%,其中电费和碳源药剂费增加占比分别为56.80%、38.92%.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地表水类Ⅳ类标准、提标改造、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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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92.3(地下建筑)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5ZX07218001
201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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