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82.2008.09.002
我国公共场所禁烟政策及其执行状况分析
目的 了解我国各级城市公共场所禁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场所禁烟政策提供借鉴与依据,并为我国政府提交<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报告提供素材.方法 采用文献回顾及现场观察的方法,收集公共场所禁烟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调查包括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一个单独的地区纳入到此次调查.在32个项目地区中,各选取省、市、县3个不同级别的地区,共96个地区作为项目点.结果 在所调查的96个地区中,77个地区有公共场所禁烟的相关政策法规.32个地级市中,28个(87.5%)市有公共场所禁烟政策;而在32个县市(县级市)中,只有18个(56.3%)县市有公共场所禁烟政策.77个有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城市中有18个城市的政策是在2004年以后制定或修订的.共观察公共场所1364个,83.2%的公共场所有不同程度的禁烟规定,但禁烟规定的执行情况不尽人意,在禁烟区吸烟的比例:交通工具等候室为83.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为76.3%,医院门诊大楼为72.9%,卫生厅(局)办公楼为72.5%,政府对外办公楼为68.6%,商场为59.0%,学校教学楼为53.7%,平均为68.6%.结论 现有相关公共场所禁烟法规涉及公共场所范围过少,缺乏统一的法规执行监督机构,且各地法规执行力度小,效果欠佳.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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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3;R16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中央财政经费支持项目
2008-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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