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189.2006.01.031
规范医疗文书避免医疗纠纷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对控制人口、调节生育、规范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人们法律知识的不断提高,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应注意证据的保护.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通常诉讼中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只有出示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主观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证据,才能免责.这就要求技术服务人员一定要有极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医疗文书的书写、重要事件的笔录以及有关证据的保全等,才能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在保护患者医疗安全的同时保护好服务机构及其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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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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