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189.2004.01.011
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 法制,是指导国家的法律制度,是指导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制度化、法律化,并依法进行管理.法律,是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极大的权威和普遍的约束力.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这一基本方针,对于促进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平稳、顺利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计划生育工作、法制管理、社会主义法制、基本方针、依法进行、国家意志、法制建设、法律化、制度化、社会主义民主、有法可依、国家管理、共同意志、法律制度、执法、违法、事务、人民、权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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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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