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行政事务管理局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集中学习月活动
为做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目照市行政事务管理局决定自9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局开展“《条例》集中学习月”活动。日照市行政事务管理局成立局“《条例》集中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备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活动办公室在人事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集中学习、行政事务、管理条例、机关事务、管理局、日照市、《条例》、主要负责人
D262.3(党的建设)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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