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对农村环境集体抗争的政治管制及其逻辑
目前,地方政府主要采取了如下的策略对环境集体抗争进行管制。对参与集体抗争的组织者或积极分子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惩罚与管控,以此减弱或减少其他群体参与集体抗争的意愿,也使得没有村民敢于公开组织集体抗争。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随时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集体抗争进行控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科技话语与舆论话语反制集体抗争。地方政府之所以对农民集体抗争进行严格的管控,主要是由于在发展主义意识形态主导下,某些地方政府与企业形成了政商分利集团。而同时,地方政府又承担着社会稳定的责任。农民的集体抗争通常会被政府认定为“破坏了地方稳定的局面”而受到政治管制。
集体抗争、环境抗争、农民、地方政府、组织者
D63(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一般项目“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政策制定过程研究14BSH133”的阶段性成果。
201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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