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7659.2024.03.004

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海事法律地位之确定

引用
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运输,自 2018 年以来已在长江中下游港口与上海港洋山港区、宁波舟山港之间率先运营."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虽有独立于内河船、海船的建造检验技术规范,但无独立的法律地位,带来海事行政管理、海事海商民事纠纷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因此,宜将"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纳入"海船"范围,对应海船相关之海事行政法律规范以及船舶碰撞、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船舶优先权等海商法律规范,明晰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助力 2030 年前建成安全、高效、绿色的江海直达运输体系.

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海事行政法、法律地位、法律适用

35

D922.1(中国法律)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AHSKY2023D015

2024-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43-5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海商法研究

1003-7659

21-1584/D

35

2024,35(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