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23.01.001
论雇佣救助费用和船舶优先权、共同海损之间的关系
雇佣救助是指救助双方约定,不论救助是否有效果,被救助方均需按约定的费率或金额支付固定救助费用的行为.雇佣救助费用和公约救助报酬在法律性质、计酬原则和支付条件上存在根本的差别.雇佣救助请求权不宜享有船舶优先权,但可享有一般法下的留置权,在符合共同海损构成要件时,可以列入共损费用进行分摊.
雇佣救助、"无效果、无报酬"、船舶优先权、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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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4(中国法律)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L18BFX013
2023-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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