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21.04.012
商事条约的约定适用:契约自由与意思自治的二元路径
意思自治源自于契约自由,而又有别于契约自由.当事人可以基于契约自由将商事条约约定为合同的一部分,也可以基于意思自治将商事条约选择为准据法.虽然两种路径均能够实现条约的约定适用,但不同的法律基础导致二者在适用范围、条约查明与举证责任、条约的具体适用与解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与契约自由路径相比,意思自治路径中当事人对商事条约约定适用的条件更为严格,但从司法效果来看,该路径更有利于商事条约的充分适用.
条约适用;约定适用;契约自由;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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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7(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A098
2022-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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