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9.03.005
BBNJ谈判中海洋保护区与沿海国外大陆架权利的调适
BBNJ国际文书的谈判,将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制度确立基础性的国际法律框架.现实中,沿海国不断寻求扩展大陆架范围的国家实践,引发了海洋保护区在适用范围、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建立进程等方面的困境.在国家仍然主导全球海洋治理的背景下,海洋保护区制度可以在采用全球管理模式、"软硬"结合的管理措施和引入"临时安排"制度的基础上,主动与沿海国外大陆架权利进行调适,从而促进沿海国与海洋保护区的主管国际组织之间形成一种"调适性合作"关系.中国应当在坚持促进沿海国外大陆架权利与国际社会整体环境利益平衡兼顾的原则下,继续深化立场,实现对BBNJ国际文书谈判的深度参与并且逐步发挥一定的引领作用.
BBNJ国际文书、海洋保护区、沿海国、外大陆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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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3.5(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研究"18AFX02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治创新研究"18ZDA153;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重大项目"海洋法框架下的海洋开发利用制度研究"CAMAZDA201701
2019-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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