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7.04.007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与海事法院专门管辖的冲突之法律应对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与海事法院专门管辖的冲突实为海事诉讼法下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仲裁前置的问题.通过两则案例,阐述了该冲突的表现,该冲突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造成诉累,易滋生管辖权异议的滥用,不能及时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产生该冲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对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的理解存在差异、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衔接、忽视海事案件的专门性.对此,提出了司法应对及立法建议.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前置、专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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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省外派船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及船员权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L12 DFX016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项项目"辽宁省外派船员合同法律性质研究"ZJ2014023
2018-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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