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7.02.010
危险货物海上跨界运输的沿海国管辖权
近年来,随着产业分工全球化,危险货物海上跨界运输已变得越来越普遍,于是出现了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法律争议.从危险货物的法律性质出发,可以将危险货物分为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特殊危险货物、普通危险货物三类,分别讨论其对应的沿海国管辖权问题.针对不同种类的危险货物,沿海国应采取不同的管辖措施,严格管控禁止运输之危险货物的海上运输,规范针对运输特殊危险货物的事前告知制度,严格监督且加强对普通危险货物的海上跨界运输的管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危险货物、海上运输、沿海国管辖权
28
DF961.9(国际法)
国家留学基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606230064
2017-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68-7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