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7659.2016.02.007

国际海运集装箱滞箱费的请求权分析

引用
承运入网站公布的滞箱费费率是否具有约束力、法院可否根据申请对滞箱费进行调整或者设定限额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航运和海事司法界.从滞箱费的实务运作、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海事司法实务等角度分析,认为近年来在国际集装箱运输中逐渐形成承运人对超期使用集装箱者收取滞箱费的航运惯例,滞箱费是承运人依航运习惯对超期使用集装箱者收取的赔偿费用;承运入网站公布的滞箱费费率具有约束力,一般不宜调整.

滞箱费、国际航运惯例、集装箱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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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2016-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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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研究

1003-7659

21-158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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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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