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5.03.013
论中国海事局法定职权与事权的关系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海洋权益受到了各国广泛的关注,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建设海洋强国”提到战略高度,因此,提高中国海事管理水平势在必行.中国海事局作为海上执法的重要机构之一,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法定职权与事权冲突的情况,降低了中国海事局的执法效率,在当前“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如何处理二者关系是中国海事局面对的挑战性问题.从中国海事局法定职权与事权各自的范围进行阐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提升中国海事执法水平,增强海事管理效果建言献策.
中国海事局、法定职权、事权、海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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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海洋行政体制改革的法律保障研究”13BFX037;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与邻国海洋权益争端问题的国际法理研究”12JZD048;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世界主要海洋国家涉海管理体制及海上执法力量建设研究”13JZDH040;司法部项目“海洋污染损害救济措施优化配置研究”12SFB5053
2015-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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