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4.04.013
南极生物勘探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南极因其特殊的地理构成及气候环境孕育了丰富的生物资源,具有巨大的经济、商业、医用价值,世界各国积极开展南极生物勘探活动,资源争夺十分激烈.从南极生物资源勘探引发的国际争端的实质、历史演变及焦点入手,通过对《南极条约》体系、《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法律制度对南极生物勘探规制现状的分析,提出倡导以科学研究而非纯商业利益的目的进行南极生物勘探;建立一套独立、综合、权威的南极生物勘探管理、监督、救济法律制度;以可持续发展原则为视角,构建完善的南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南极生物勘探、生物遗传资源、利用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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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海洋强国战略下中国在国家管辖外海域权益的法律保障”14JJD820003;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自主科研项目“中国海洋权益维护与拓展法律保障研究”
2015-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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