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3.01.003
英国的捕捞渔船船员立法
英国捕捞渔船船员立法分为三类:资格和配员法规、航行作业要求法规和劳动保护法规.驾驶员适任证书仅设置了三个等级,轮机员仅设置了两个等级,职务船员的考核和发证由海事与海岸警卫局直接负责,而普通船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则由渔业部门管理的半官方机构——海洋渔业促进会负责,渔船船员劳动保护法规涉及集体协议、工资、保险、死亡报告、食品和饮用水供应、劳动时间、遣返、医疗药品储备、劳动保护装备、操作规范等方面.建议完善中国的渔船船员法规,简化渔船船员适任证书等级设置,制定渔业行业协会法规,依托和扶持渔业行业协会,发展渔船船员培训事业,制定适用海上劳动者的特别法规,使船员得到与陆地劳动者同等的劳动保护.
捕捞渔船、渔船船员、渔民培训、劳动保护、英国海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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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农业部项目"渔船渔港及渔业船员国外立法研究"农财发[2012]26号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2-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