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2.01.013
“最先受诉法院原则”与禁诉令的博弈
“最先受诉法院原则”是解决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原则之一。由于该原则强调受诉时间优先的法院优先享有诉讼案件之管辖权,实践中出现了当事人恶意利用此原则进而拖延、规避预期对自己不利的诉讼的情形。为了规避此类风险。英国等国制定禁诉令制度限制当事人恶意的“在先诉讼”。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最先受诉法院原则”与禁诉令制度在实践操作中的冲突。在上述两公约关于“最先受诉法院原则”构建的基础上,结合实践中出现的禁诉令冲突、“意大利鱼雷”式诉讼等问题,讨论该原则在实践中运用的限制与发展,减少其在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中的机械性,使其更具合理性与借鉴意义。
管辖冲突、最先受诉法院原则、禁诉令、“意大利鱼雷”式诉讼
D925.1(中国法律)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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