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2.01.003
以开放的姿态审视《鹿特丹规则》
就《鹿特丹规则》,国内外的评估意见大相径庭。该规则的意义何在,前景如何,中国应持何种态度,是否应加入公约,成为问题的焦点。建议充分肯定公约的立法宗旨,积极评价公约的先进性,审时度势,谨慎处理加入公约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完善国内立法;海运企业加强培训,敢于竞争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发展壮大;“产、学、研”三结合,深入研究海商法的相关问题,积极参与国际立法活动,增强中国的话语权,努力为国际法学的发展做贡献。
《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责任制度、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D922.26(中国法律)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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