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0.04.012
非单一性:船舶建造合同法律属性之特征
船舶建造合同既有买卖合同的特点,又有承揽合同的特征.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于船舶建造合同法律属性的认定各不相同.比较分析各主要航运国家对船舶建造合同法律属性的界定标准,指出船舶建造合同的法律属性不具有单一性,应首先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判断标准确定船舶建造合同的属性.在缺乏明示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可借助其他因素确定合同的主要特征,推定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仍无法推定,应认定为混合合同,根据具体争议的类型,确定其法律属性.
船舶建造、买卖、承揽、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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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地项目"造船企业法律责任及风险防范对策研究"2009JD06
2011-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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