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7659.2010.03.011

亚洲主要航运国家和地区鼓励航运发展的立法及政策探讨

引用
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作为全球重要的航运中心,除了两者自身拥有的优越地理环境之外,还得益于其自由开放的经济环境以及政府适当得力的金融鼓励政策.而在经历了这次全球经济危机之后,中国航运业包括船舶制造业的快速恢复及增长,更使得全球目光再次聚焦在这个航运大国的身上.以中国和新加坡为例,通过对船舶注册登记、航运企业税收,航运融资和海事及仲裁法律制度等方面的介绍,探讨最近几年来这些亚洲主要航运国家和地区在有关鼓励航运经济发展方面的立法及政策,并加以比较分析.

船舶注册登记、航运企业税收、航运融资、海事仲裁法律制度

21

DF961.9(国际法)

201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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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年刊

1003-7659

21-127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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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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